教务处[2012]-92号
各二级学院: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2012-2013学年上学期2012级新生上课时间由原5-17周调整为5-18周,即2012级所有班级第18周结束课程教学。课程考核分两部完成:1、考查科目,由任课教师在18周自行安排完成考核;2、考试科目,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预计在第19周完成。为此所有2012级新生班级,本学期第18周将照常上课,上课的课程、时间、地点安排以原下发课表为准(花溪校区除外)。请各二级学院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教研室教师作好上课进度调整,并通知相关教师和班级学生第18周按原课表课程、地点照常上课。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