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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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2012-2013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7-02 浏览次数:

 

各相关教研室、班级学生:

    2012~2013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37176进行,请各相关教研室通知本部门主、监考、巡考人员按考试安排表上的时间、校区、教室,按时到位进行考试,并认真履行《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主考人员职责》、《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监考人员职责》《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巡考人员职责》,请各班级组织好学生在考试前利用班会召开考纪考风专题会,组织学生学习我院考试有关规定,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各班政治辅导员在考试前到相应考场检查本班学生到位情况。现将考试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二、考场座位:由监考教师随机安排,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安排。

三、南校区、花溪校区监考教师乘车时间:上午740   下午1300   在万东桥上乘车。校车返北校时间,上午1130;下午1700

四、考生必须按考试要求携带考试证、学生证,在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开考后15分钟不得进考场。无考试证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证遗失的考生请在考前带一寸照片1张及学生证到教务处补办。参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考试的同学,因考试中将使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请自带2B铅笔和橡皮参加考试,因不带2B铅笔和橡皮而耽误考试、影响考试成绩者,后果自负。

五、请后勤管理处(南管委)和后勤集团的教室管理部门在考试前作好教室的环境卫生工作,按照考试时间作好考场的开启工作及教室送电;请车队安排人员在指定时间负责运送试卷及监考人员到南校区及花溪校区。监察在考试时全场巡视。

六、各校区的考务人员分别负责南北校区、花溪校区的所有考务工作。北区考务办设在教务科,电话:5652481,考务5人、监察1人;南区考务办设在教务二科,电话:8284349,考务3人、监察1人;花溪校区考务办设在B72楼主任办公室,考务1人、监察1人。

七、主、监考教师须在考试前40分钟到考务办领取试卷,并在考前清理考场、宣读考场纪律。因不能按时领卷、清场导致考场秩序不良或脱考者,将按相应的教学事故处理。由于考场多,监考人员涉及面广,有交叉课程监考,请相关教研室务必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试地点,避免脱考。考试结束后,请主考将多余试卷交回教务科。

八、请各教研室:

1、按照《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试卷评卷要求》组织好各课程试卷的评阅、统分、复核工作。各科考试结束三日内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工作,并将打印的纸质成绩单交教务科保存。

2、按照《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考试试卷分析》做好各门考核课程的试卷分析,于考试结束一周内交各系(部)保存。

九、具体考试安排见附表1,巡考安排见附表2

说明:

1、考试安排在网上(下载专区)已公布,教师可在网上查询;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2、监考教师如有更改,请教研室自行调整符合条件的教师监考,并到教务科备案。

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考试考场纪律

一、考生必须按相关考试要求携带考试证(或准考证、补考通知单)、学生证(或身份证),按考试安排表中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30 分钟进入指定考场。

二、考生入场后按抽取或指定的座位牌号入座,并将考试证、学生证等放置在课桌右上角。接受监考人员的随时检查。无考试证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证遗失的考生请在考试前带一寸照片1 张及学生证到教务补办。

三、开考前请各考生仔细检查自己所坐课桌、抽屉,清除一切作弊可疑物。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书籍,并按监考老师要求存放随身物品。禁止携带手机及其它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若携带手机,在开考前将手机交监考老师保管。否则,一旦开机将视为“作弊”。

四、考生开考后十五分钟不得入场,作缺考处理。考试三十分钟后,才能交卷出场,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必须立即交卷出场。超过规定交卷时间者,试卷作废。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考试考场纪律》,信守《诚信考试承诺书》,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或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按照《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六、主考、监考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按考试安排表中的时间到教务科领取试卷,清理考场,宣读考场纪律,引导学生入座。

七、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检查学生证件、学号、姓名,填写《考场座次登记表》。对未按要求携带相关考试证件的学生,可劝其离开考场,或由相关部门出具身份证明认可。如遇到无法处理的特殊问题,应及时向考务汇报。有考试违规、作弊的,按《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向教务科或考务备案。

八、监考教师不得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与暗示,不得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工作,更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否则以教学事故处理。

九、考试中,如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违纪情况不制止,老师和同学有

权向相关监察、教务科举报。举报电话:5652882(监察)、

                                            5652481(教务科)     

                                         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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