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3]65号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领导同意,现将我院2013年“国庆”节放假调休时间重新调整如下:
2013年“国庆”节我院于9月30日(星期一)至10月7日(星期一)共八天放假公休。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调休补课,10月8日(星期二)照常上班。为此,全院10月1日(星期二)、10月2日(星期三)、10月3日(星期四)的课(含选修课)停上。9月28日(星期六)补上9月30日(星期一)的课(含选修课),原9月28日(星期六)新生的必修课调整到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补上一次,老生的选修课向后顺延一周;9月29日(星期日)补上10月4日(星期五)的课(含选修课);10月12日(星期六)补上原10月7日(星期一)的课(含选修课),原10月12日的课(含选修课)停上一次。所缺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择时补上。
原教务处下发[2013]61号通知中“国庆”放假时间内容作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