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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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4~2015学年上学期课酬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11-27 浏览次数:

教务处〔2014101

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学校教学运行时间进度的安排,请各二级学院(部)按照中医人发〔201463号“贵阳中医学院2014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和中医〔20145号“贵阳中医学院教学工作经费发放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统计并上报20142015学年上学期(20148月至201412月)任课教师课酬(本学期参与挂牌上课的课程课酬暂缓申报,待具体方案出台稍后另行通知)。

一、本次申报课酬,请对双肩挑教师和实验室编制教师认真审核,单独列报,须与相关教师上半年授课情况汇总统计,执行学校对相关人员授课学时数的上限规定。如因师资紧张问题等特殊情况,课程安排有双肩挑、实验系列教师承担课程授课超出规定课时,如果已在前期办理了手续获得学校批准的,相关教师可按照专任教师标准申报课酬;若前期未申报,一律不予以补报,相关教师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双肩挑、实验室系列教师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学校201438)号贵阳中医学院党委会会议纪要对2014年冬季取暖费发放的规定:“附院编制、学院编制在附院工作的教师及学校临聘教师、外聘教师有授课任务的,每授课半天发放12元(晚上上选修课按半天计),由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后学期末随课时费发放;统计时间自20141115日起至本学期所有课程结束”。请各二级学院和相关教研室在本次课酬申报时,认真核对20141115日(含15日)后属于以上情况的教师授课情况,一并按照以上学校规定的冬季取暖费用标准在工作经费中列报,并在上报表格备注栏中予以明确标注。

说明:本条所涉及的“临聘、外聘教师”指在本次申报课酬前已经上报办理了相关手续并获得学校批准、教务处及人事处已备案的“返聘、临时聘用、外聘教师”。

三、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14125日(星期五)16:00前,将汇总后的课酬申报表、2014年双肩挑及实验室编制教师授课情况汇总统计申报表,报送到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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