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6] 21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规范我校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学院已出台《贵阳中医学院学生免修、免考实施办法》(贵中医教发[2016]10号),请各二级学院(部)通知各班辅导员组织学生、各教研室组织老师认真学习并按文件要求执行。
注:《贵阳中医学院学生免修、免考实施办法》及附件可在贵阳中医学院教务处→下载专区→学籍管理下载。
教务处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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