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教务处【2011】—78号
随着我院教师新老队伍的自然交替,使得青年教师的群体越来越大,加强青年教师的素质修养和能力水平的提高,是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刻不容缓的首要工作。为建设一支熟悉高等教育规律、热爱教学事业、教学能力突出的青年教师队伍,我院将设立青年教师“种子计划”专项资金,开展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专项培养活动。为顺利实施该项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和领导
青年教师“种子计划”的组织及实施部门为教务处和相关二级学院。教务处负责组织青年教师、指导教师的申报和遴选,各二级学院负责青年教师的培养,同时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进行年度考核。
二、培养对象
培养对象为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重点是近五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
三、培养目标
建设一支道德品质好,爱岗敬业,既能胜任教学,又能开展科研活动的青年教师队伍,将今日的“种子教师”培养成明天的教学能手,具体目标是:
1、青年教师投身教学的热情进一步提高,“教书育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信念进一步确立,师德素养进一步提升。
2、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更加丰富,并能够较灵活地运用于教学实践中。
3、青年教师的自我认知、情景知识、策略性知识及教学反思等教学实践性知识获得明显提高。
4、教学效果进一步提高,教学模式更加符合课程教学及学生学习需求。
5、教学研究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指导教师及“种子教师”的遴选
1、指导教师的遴选
首届指导教师为10名,学院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上的教师均可申请,已获得省、校级教学名师、教坛精英称号的教师优先考虑,填写《贵阳中医学院种子计划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由教师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学校批准和公示后即可成为指导教师。
2、种子教师的遴选
教学年限2年以上、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每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不少于72学时(从事临床工作的教师可酌减)、年龄在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原则上为教研室、实验室专任教师)均可提出申请,填写《贵阳中医学院种子计划青年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交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对申请人写出推荐意见,经学校审核后,择优确定人选。每个指导教师可带1名“种子教师”,原则上指导教师和“种子教师”,所授课程一致,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五、经费资助
以2年为一个培养周期,每年每个“种子教师”可获得资助经费0.5万元,该笔经费由种子教师申请使用,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报销。专项经费可用于以下开支:
1、与教学相关的外出学习费,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
2、开展相关的教学研究、改革产生的费用;
3、资料检索、购买图书、资料、发表论文的费用。
六、实施内容
每学年由指导教师对种子教师的教学、科研和外出学习作出具体安排,有计划、有要求地进行培养,指导教师必须每学年拟定具体的培养计划,包括指导种子教师的备课、上课以及科研工作,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并逐步提高科研能力。通过对青年教师进行追踪听课、教学示范、科研指导、继续教育学习、建立教学档案等项工作,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
(1)学习:每学期按月撰写月志,记录学习、实验、备课、听课、与导师谈话等情况;
(2)培训:每学期听指导老师上课至少18学时,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讲座或研习班活动;
(3)实践:每学期写2份优质教案;每学期开展1次公开课;完成1套课程A、B卷试卷命题。
(4)反思:在开课学期每次课后记录课后感想;每年完成2篇教学反思报告。
(三)考核方式
对种子教师的考核实行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性考核工作主要由种子教师所在二级学院负责,每年年末由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的要求和指导教师的培养计划,完成对种子教师学习情况的考核和评价工作(见附件3)。两年学习期满后,由教务处对种子教师进行终结性考核(具体考评指标见附件4),根据考核结果,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七、相关待遇
种子教师完成两年的学习后,成绩合格者由教务处发放相关学习证明,人事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评聘职称。
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每学期54学时计算,每学期期末以课时津贴形式发放。
本实施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贵阳中医学院种子计划指导教师申请表
2、贵阳中医学院青年教师种子计划申请表
3、贵阳中医学院青年教师种子计划形成性考核表
4、贵阳中医学院种子教师终结性考评表
以上附件在“教师登陆”处下载。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