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8]111号
各相关二级学院:
我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电子摄像定于2017年11月1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摄像时间及地点
北校区: 2017年11月19日上午 9:00—12:00 新教学楼一楼
花溪校区:2017年11月19日下午15:00—16:30 B5栋(力行楼)一楼
二、 费用事宜
1、收费标准:每人20元(两套照片,一套学生自用,一套办毕业证、学位证用)。
2、收费时间及地点
由各班学习委员收费统一交教务处(只收现金)。
北校区: 2017年11月16日中午12:00—13:00新教学楼14楼教务处;
花溪校区: 2017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行政楼三楼319室。
三、 注意事项
1、所有参与摄像的同学眉毛和耳朵不能被遮挡,女同学不能披头发以免遮挡影响采集,衣着整洁,不要穿与肤色相近的黄色、淡绿色及与采集背景相近的蓝色上衣,最好穿有领子的衣服。
2、学生必须按照指定的拍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进行拍照(拍摄时间、地点安排见附表)。因不带身份证或不在规定的时间拍摄的后果自负。
3、届时,请各时间段班级按照起始时间以班级为单位北校在四合院排好队,花校在B5栋大门前排好队,听候老师安排,各班班长现场维持本班秩序。
各相关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向学生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并督促学生按时摄像。
教 务 处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