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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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单位要求我校开具相关入学证明、就读证明、毕业证明等材料的统一答复

发布者:谢譞 发布时间:2017-11-13 浏览次数:

按照李克强总理在2017613日在放管服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今年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烦扰群众的证明和手续摸清情况有力作为,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ov.cn/premier/2017-06/13/content_5202208.htm

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就读专业、学制、学历、学位等情况,并且都可以通过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唯一指定网站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进行校验。

贵单位应按照李克强总理的讲话精神予以取消此类证明或材料,我校特予以复函相告。


贵阳中医学院教务处

20171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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